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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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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欏<ā÷槲�伲�仿槲�洹#�9)蓋(ge):地名,是陳戴的封邑。(10)頻顣 (cu):即顰蹙,不愉快的樣子。(11)輕輕(yi):鵝叫聲。(12)哇:吐。

【譯文】

匡章說:“陳仲子難道不是一個真正廉潔的人嗎?住在於陵這 個地方,三天沒有吃東西,耳朵沒有了聽覺,眼睛沒有了視覺。井上有個李子,金龜子的幼蟲已經吃掉了一大半,他爬過去,拿過來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復了聽覺,眼睛才恢復了視覺。”

孟子說:“在齊國人中間,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麼能叫做廉潔?要推廣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能辦到。蚯蚓,在地面上吃乾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建築的呢?還是像盜蹠那樣的強盜所建築的呢?他所吃的糧食,是像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 種植的呢?還是像盜路那樣的強盜所種植的呢?這個還是不知道 。”

匡章說:“那有什麼關係呢?他親自編草鞋,他妻子績麻練麻,用這些去交換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說:“仲子是齊國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陳戴在蓋邑的俸 祿便有幾萬石之多。可他卻認為他哥哥的俸祿是不義之財而不去吃,認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義之產而不去住,避開哥哥,離開母親,住在於陵這個地方。有一天他回家裡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給 他哥哥一隻鵝,他皺著眉頭說:‘要這種呃呃叫的東西做什麼呢?’ 過了幾天,他母親把那隻鵝殺了給他吃,他的哥哥恰好從外面回來,看見後便說:‘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東西的肉啊!’他連忙 跑出門去,‘哇’地一聲便嘔吐了出來。母親的食物不吃,卻吃妻 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卻住在於陵,這能夠算是推廣他的廉潔的操守嗎?像他那樣做,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才能夠辦到。’”

【讀解】

這一章可以當作諷刺文學來讀。

陳仲子是齊國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卻認為他的作為並不能算是廉潔,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廣他的這種作為。為什麼呢?因為他的所作所為做得太過分了,是一種走極端的行為。孟子尖刻 地諷刺說,要做到他那樣,除非把人先變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這才能夠做到徹底“廉潔”。而真正要用這種“廉”的 標準來衡量,就是陳仲子本人也沒有能夠做到。比如說,他住的房屋,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人建築起來的 哩;他所吃的糧食,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 人種植出來的哩。何況,他離開母親,不吃母親的食物,但卻還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開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卻還是要在於陵這個地方來住房屋。這些行為,難道能夠說是徹底“廉潔”嗎?不是!說到頭,只能算是一種沽名釣譽,一種酸腐,用 我們今天流行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假”,一種虛偽。而用朱熹引範氏的話來說,就更為嚴重:“仲子避兄離母,無親戚、君臣、上 下,是無人倫也,豈有無人倫而可以為廉哉?”(《孟子集註》)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確有一個對廉潔的認定問題。廉 潔並不是談錢色變,拿得越少越好;也並不是生活越儉樸越好,人越清貧窮酸越好。其實,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潔就是“見 得思義’”(孔子),就是“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 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孟子)所謂“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謬誤。”廉潔做過了頭,“當受不受”,比如說你該領的工資不領,該拿的獎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潔,而是酸腐,是“虛偽”, 是沽名釣譽了。

所以,廉潔與酸腐的界限還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一個問題。尤其是在當今這個經濟問題時常引起人們困惑的時代。

最後回到諷刺的問題上來說幾句。除了以蚯蚓為喻辛辣諷 刺外,孟子說:“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臂焉。”這裡的諷刺更是不露聲色,一箭雙鵰。一方面以“巨臂”諷刺陳仲子,另一方面卻由於陳仲子之所以可以稱為“巨臂”,是因為“於齊國之 士”,也就是說,像陳仲子這樣的人,已經算是齊國人中最好的了, 那其他的齊國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開始一 段匡章之口對陳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而關 於陳仲子吃“鴕鴕之肉”一事的整個描寫,簡直就可以直接放進《儒林外史》的篇章裡面去。

本篇以論立身處世的“出處”、氣節等為主,很富有哲理性, 當然也仍然離不開政治。全篇原文共10章,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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