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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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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紙《求賢令》,就引來了一個奇人。

這個人改變了秦國的命運。

而改變了命運之後的秦國,又改變了整個華夏族群的命運。

在4000年有文字描述的中國歷史上,有兩篇雄文,兩次從根本上改變了這個民族的命運。一篇就是兩千多年前秦孝公的這篇《求賢令》,另外一篇,是近代嚴復翻譯赫胥黎的《天演論》。

可以說,一紙《求賢令》勝過雄兵百萬!

一個君主為了國家的富強而渴求人才,做出了“吾且尊官,與之分土”的慷慨許諾,這已遠遠超越了古代專制者的侷限。

更易陳規,盪滌汙濁,以青年之朝氣,沖決舊式之樊籠,這已經完全擺脫了最高既得利益者的侷限。

《求賢令》激起的是民族史上最深刻的一場政治海嘯。

第十章千古豪邁是商君(1)

接下來的事,就是商鞅負責起草所有的新法令。這些法令涵蓋之廣、力度之強,遠超過山東諸國的變法。

它們從根本上改變了秦國的經濟、法律制度和民眾價值觀,使秦國在國號未變、政治框架未變的前提下,完成了脫胎換骨,成了一個全新的國家。

這個國家的基座,不再是子承父業的老世族,而是廣大的地主、自耕農及城市平民。

商鞅變法的實施,也使青年君主嬴渠梁從一位奴隸主階級的總代表,蛻變成了一位地主階級的總代表。

本已走向沒落的奴隸制秦國,後來居上,一躍而為最有效率、最有活力的新興地主國家。

更多的草根者,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來掌控自己的命運了;因為無數上升的管道已經打通。

這就是變法之後生產力呈現爆發式增長的根本動因。

商鞅變法,是中國自有階級以來的第一次、也是最深刻的一次大革命。

儘管司馬遷對商鞅的人品頗有非議,但他在描述商鞅變法的時候,也掩蓋不住歷史本身就富有的激情。

在新的法令起草完畢後,為樹立新法權威,商鞅搞了一次聳人聽聞的“市場推廣”,效果極富戲劇性。

在司馬遷的筆下,這個故事只有寥寥數語: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史記·商君列傳》人情世態,呼之欲出。我們不得不歎服古漢語之精煉!

商鞅搞的這套“南門徙木”的把戲,據說是有所本的。早在商鞅之前,魏國的改革家吳起就幹過一次。吳起在鎮守原秦河西之地時,為取信於民,就在郡城南門外豎起一木,說誰能扳倒它,誰就能得官做。一個“二愣子”一把推倒大木,於是就得了個“長大夫”的官職(見《呂氏春秋·慎小》)。

長大夫,上大夫也,為大夫爵位中最高的一級。這次苦力,出得真是值啊!

如此,商鞅把變法的輿論造足後,就開始了自上而下的大規模變法。

在這裡,我們要先破除一個思維定勢,那就是:革命不等於群眾運動,群眾運動也不等於就是革命。商鞅的革命,就是透過行政執法的力量,徹底改造這個國家的既存制度與道德。

據考證,商鞅變法是從秦孝公六年開始的,前面的6年未動,是為醞釀期。變法共進行了18年,至秦孝公死為止。

商鞅所制定的法律,藍本就是李悝的《法經》。李悝的《法經》有六篇,是集春秋末期各國法典之大成而編定的。商鞅據此細化、擴充套件,改稱《律經》。

“律”這一概念,是從秦始,實際上就是“禮”的意思。

商鞅變法是偉大的,但究竟偉大在哪裡?它如何就抓住了秦國的痛點?為何就能成功推行?

固然它依靠了君主至高無上的權威,但如若不是順應了潮流,也是萬萬不能見效的。

自戰國形成“七雄”並存以來,有些知識分子已看到了未來“天下定於一”的趨勢,某些君主也做過這個夢,可是列國的實力不分上下,爭鬥的結果可能是長期遷延下去,最後誰也吞不了誰。那樣的話,中原就可能是七個國家並存,征戰連年不息。

可是農耕經濟對大水利的要求、對息戰(和平發展)的要求,是歷史最深層的驅動力,它驅使其中必有一國,要在國力和軍事能力上高出別國一大截。

如此,這個國家才能完成“定於一”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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