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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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誰能“因命芹棄”,命作者把它刪去,有這麼大權威,還有,這個畸笏叟的批裡面有幾次稱“餘二人”,我開始都弄不明白,很長時間都弄錯,有時候覺得“餘二人”一個大概是畸笏叟,一個是杏齋、松齋,猜來猜去。
現在也想通了,“餘二人”就是他的雙親,如果這個是他的兒子的話,他完全可以這樣講,我兩個人也可以寬慰了,因為兒子是兩個人的,是父母親的,等等。這裡就不再做多考證。
至於第四種的話,我們叫“圈外人”,圈子外面的人,但也比較早,有一些可能瞭解曹雪芹原稿八十回以後寫的大體內容,有些不瞭解,但是都是早期的抄本里的。
這個也有一批人,大體就是這麼四類。
而第七點,關於成書的時間同書當中的破綻。
怎麼說呢,在甲戌本里面,多出一句話是其他抄本里所沒有的,就是說到“至脂硯齋甲戌”,甲戌是什麼年份呢?
是1754年,曹雪芹1764年死的,1754年剛好還有十年,三十歲的時候,1754年“抄閱再評”,我把它抄閱過來了,人家諸公評過了,我再評仍用《石頭記》,我寧可堅持用《石頭記》。
所以他的署名叫《石頭記》,有這麼句話。
由此可見,在1754年之前曹雪芹已經有了全書的初稿,儘管有些要散的,有些要分的,還沒弄清楚,他這裡還沒整理出來,只有十六回。
但是初稿都是有的,因為後來其他本子還是整理出來了,而且在這個書的楔子上面已經說了,曹雪芹在稻香村裡“披閱十載,增刪五次”。
如果沒有弄好的話不會講這個話,實際上就是創作改改寫寫,改了五次了,哪怕第五次沒有完成,改了一半,這麼也算第五次了,反正初稿是有的。
比如《凡例》詩裡面——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前面多了一個《凡例》——最後一條,就是此書開卷第一回,也就是後來被抄到現在很多流行本子前面的第一段話裡面有一首題詩。
這首題詩裡面最後一句話講“十年辛苦不尋常”,就是改來改去,改五次的稿子,前後改了五年,這樣來算,我們如果沒有成見的話,《紅樓夢》從開始寫到寫成用了十年,應該是二十歲之前開始寫,在三十歲之前寫完。
很多人講好像年齡不大一點寫不出來,但是我想這是完全可能的,對於曹雪芹這樣一個天才來講,十八九歲開始寫,寫到二十八九歲,十年,他初稿都已經寫完了。
可是需要說明,紅樓夢》是寫完了的,最後一回都有,這個大家稍微研究過脂硯齋的都知道。
它最後叫“金鑾情榜”,一個榜貼出來,裡面對每一個人還有幾個字的評語,賈寶玉出家也寫了,“懸崖撒手”都寫了,林黛玉死都寫了,寫完了最後一回末尾他都講到了。
有人說這個太早,有人說十八九歲寫到二十八九歲,這麼偉大的小說能寫出來嗎,不相信也合乎情理。
比如前蘇聯有個作家叫肖洛赫夫,他寫了《靜靜的頓河》,這麼厚四本,你如果看電影的話可能一晚上看不完,要看好幾個晚上,場面也蠻大的。
你知道他什麼時候寫出來的嗎,《靜靜的頓河》出版的時候肖洛赫夫二十二歲,就因為這一點有人懷疑他寫不出來,是剽竊人家的成果。
他為此打了一場官司。
到後來肖洛赫夫的手稿找到了,這種謠言就破滅了,他確實就是二十二歲之前寫的《靜靜的頓河》。
曹雪芹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或者是二十歲之前開始寫,就寫不出來,我覺得這是根本不成其為理由的。
總體來講,《紅樓夢》的結構很嚴密、很合理,描寫很精細,但是也不要否認裡面破綻不少,這些破綻從小說描寫來看根本連缺點都算不上,可以略去不計,但是有些研究者就非常認真,就是要找這個破綻,而且得出些結論。
是哪些破綻呢,一個是說小說人物年齡前後不一致,或者有矛盾,譬如說賈寶玉到底是十三歲,十四歲,還是到十五歲到十六歲,前後寫的不一致。
現在舉的最多的比如說巧姐,還有元春到底比寶玉早幾年生的,還是第二年就生了賈寶玉,那等於差不多年齡,還是過了若干年以後再生的。
即使後來有些人補,補來補去,補了這裡那裡有矛盾,補了那裡這裡有矛盾,年齡大小不一致的地方有很多,嚴格說來是破綻。
但是我們總的來看,曹雪芹在寫的時候如果不把寶玉寫得小一點的話,他跟姐妹們怎麼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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