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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下這幾年公司接到的案子、心算了下應得的大致利潤之後,就發現賬面上利潤的數字雖然很大,但遠遠小於自己的估算數,而且不是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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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之後,高盛拿到了一筆上億的大錢。
真是做夢也要笑——只不過現在,高盛很少做夢,幾乎有些難以入眠。
抱了一堆房契、轉讓檔案,躺在這黑色的臥室裡,原本應該心滿意足,對未來充滿信心。
但卻有點窒息,有些不暢快。
臥室一邊的牆壁被開了個大洞,最牛的小偷在不驚擾人的情況下,也做不出這麼大工程,是高盛乾的。
“繼承”了這個房產之後,得到了房產證。
高盛隨便翻看了結構圖一眼,建築師的敏銳就讓他發現,房間的面積少了一小塊。
找到地方,到處翻看,推開櫃子,後面居然是一扇鋼板門。
門很厚實,根本沒辦法破壞,高盛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強烈的探索慾望,等也不想等,拿了工具,直接敲牆。
說實在的,根本沒有什麼寶貝,也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
一定要說是“見不得人”,也只是見不得高盛而已。
但卻偏偏,被這個世界唯一見不得的人給見到了。
裡面就是一些照片、一套衣服、一疊主人永遠都不會去寄出的信。
最後一封信,寫在差不多四年前,信裡說:
……
很高興,你也能愛!
原諒我,總對你做一些不應該的事。
從現在起,我將盡量不這樣做。
我覺得我應該能控制自己了!
——應該能控制住了,真的!
備用鑰匙我會放在這,與你在一起,另外一根將被我毀去。
備用鑰匙我會放在這,與你在一起,另外一根將被我毀去。
Au revoir ;mon amour ! (法語:再見了,我的愛!)
現在,高盛躺在床上,手上把玩的就是這麼一把鑰匙。
哼,把那疊信隨意翻過,邊看邊臉色變換,沒想到,自己還真是這個老男人生命裡唯一的情人。
沒想到,我高盛這輩子還能有這麼個榮幸佔有一個老處男。
不過很遺憾,我並沒有這份榮幸來回應你!
以前沒有,這幾年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我只愛彥輝!──我的輝輝,現在我一定能做出一番事業,六年後,期待我們重逢的那天!
只不過,沒有了老男人,突然一個人過日子,稍微有點難度。
首先,沒有人燒飯整理了,不過,明天去叫個鐘點工就能解決問題。
再有,沒有藍莓蛋糕了,不過,吃了這麼多年,早膩味了,以前也有許多年沒有吃到,不都過來了,所以,無所謂。
還有,沒有人一起隨意做愛了,不過,只要有錢還有什麼買不到的,那張金卡好像也留下來了,明天去找個就是。
最後,沒有人一起純睡覺了,不過,只是習慣而已,過些日子就能糾正回來。
所以,即使那人是這個世界上唯一深愛自己的人,操!但日子那麼長,時間那麼悠遠,自己的路才剛開始,即使以後追逐不到彥輝,呸呸,掌嘴,也會有足夠時間,去遇見另外一個愛自己,自己又愛的人吧?
當年十四歲時,趕走了林銘樂,自己非常明確以後是要找女人結婚的。
對男人,也確定了“直的不玩,彎的不愛”的原則,雖然對彥輝無效,但對他林銘樂還是有效的。
這些日子沒睡好,只是因為事情忙而已。
明天把這房子重新裝修下好了,起碼給臥室換個顏色才好!
計劃完畢,沒有猶豫,高盛把鑰匙往垃圾桶裡一丟,抱了被子,深深吸入,那種說不出來的好聞味道。
可能真是太累了,這次,很快進入了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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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銘樂離開了S城,到B城工作。
B城的老同學還是有聯絡的,有些事業發展不錯,可能沒林銘樂讓給高盛的公司規模大,但絕對不小,相當歡迎他去蹭飯。
林銘樂來到B城時,正是過年,家家戶戶貼門神、倒福字、掛燈籠,很是熱烈。
本來老同學是要拉林銘樂到家裡過年,但林銘樂推辭了,還好年前給整理了職工宿舍出來,否則還真沒地方去了。
《再不瘋魔就晚了-誰是誰的妖孽三 by:寧歡》 第12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