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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這時,黎錦才發現,自己之前唸書把目的都給本末倒置了。他讀書,最終的目的應該是充實自己。至於科舉、秀才,這些名利只能證明他最近讀書是有成果的。不過,黎錦轉念一想,自己本就是個俗人。正是因為考了秀才可以提高名望,保護家人,還能過好日子,所以他拿這些當目的,也不能說他錯。黎錦把這本書抄了一半,喝了碗綠豆粥,去廚房給少年煮了碗掛麵,上面臥了一隻荷包蛋。他說:“我去繼續種菜,吃完後累了就去睡,碗放在這邊我回來收拾,知道嗎?”少年乖巧的點頭,他此前在尚書府也聽說過姨娘生了孩子後得靜養,但他卻傻乎乎的以為那是嬌氣的表現,為了不讓黎錦嫌棄自己,他一直都不敢懶散下來。原來……生完孩子後真的得多休息啊。少年乖巧的點頭,他想,如果一會兒自己不困的話,就把碗洗了。只洗一個碗,不算累的。今日黎錦不僅要種新的菜籽,還得給昨天種的地澆水,所以最後直到天擦黑,菜地只種了昨天的一半。他想,明兒得多挑幾桶水來了,要不然這菜地得種個好幾天。 晚上,黎錦回去抄完書,又用毛邊紙繼續做最基礎的習字練習。少年過來看到他在做最簡單的練習,微微驚愕了一下。黎錦放下筆,轉頭看過去,詢問道:“怎麼了?”少年微微一笑,眉梢的硃砂痣在燭光下顯地格外秀麗。他說:“此前我兄長們讀書的時候,先生也是讓他們先練習最基礎的橫、豎等。之前我見阿錦寫字只描紅,不練習,想跟阿錦說這件事,但卻一直沒找到機會。”頓了頓,少年繼續說:“如今阿錦已經在鞏固書寫,倒是不需要我說什麼了。”黎錦想,他說的應該是原主,所以才不給他提小意見的機會。黎錦問道:“你也會寫字嗎?”如今他已經回憶起原主大部分的記憶,也不擔心露餡。只是原主與少年相關的記憶少得可憐,黎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買回來的,但對於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瞭解。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說:“會一點,但哥兒習字又沒什麼用,所以我學的也不多。”黎錦笑道:“怎麼會沒用?以後咱們家賺了錢,都得你來記錄採買事宜,等我字練習好了,還可以來教你。”少年眼睛睜得滾圓,看著黎錦,當年就連爹爹也說哥兒習字沒用。還不如學些琴藝,還能給夫君彈奏。可他家夫郎如今卻正兒八經的告訴他,哥兒可以習字,以後還得管家。黎錦被他的反應取悅,笑道:“本來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繼續習字,但我現在也還在摸索階段,所以不打算誤人子弟。等我練習的好一點,這才有自信來教你。”至於身世問題,黎錦也沒細究。就算少年以前出生於大富大貴之家,但他現在能淪落到這個地步,證明那個家已經散了。再問一遍,等於把人已經結痂了的傷口又活生生撕開一遍,太疼了。所以黎錦沒有繼續這麼話題。等到少年放下一切,願意主動告訴他的時候,這才叫水到渠成。隨後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覺,黎錦練完十張大字,熄了燈,在院子裡洗漱一番,伴著蟬鳴聲聲進入夢鄉。=第二日,早上起床後的一切事宜已經讓兩人產生了默契。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一碗野菜。黎錦喂完孩子,洗漱,收拾揹簍。其實等到下一次賣藥後,他就可以攢錢買一個書箱,就像那種在電視上看到的一樣,書生趕考一般都會背一個。一般是用柳條編制,裡面放著筆墨紙硯,換洗衣褲等等。現在倒是不怎麼需要,但等到明年二月趕考縣試,得大老遠去縣裡,背個書箱趕路倒比揹簍要方便許多,可以把不同的東西分門別類裝起來。而且書箱上面還有遮陽遮雨的篷子,避免裡面的東西不被淋溼。只不過書箱不能帶進考場,能帶進考場的只有簡易的書籃。這日黎錦依舊到的比較早,昨日宋先生給他的經論是分為上中下三部,宋先生只給他一部。黎錦算了算,《四書》算大概四到五萬字,《五經》能多一點。但每本書大概就是一萬字左右。昨日宋先生給黎錦的又只是一本書的三分之一,其實大概只有三千字左右。所以他才能在一晚上抄完。黎錦想,他抄書的速度大概是一個時辰三千字,昨兒那本書正好抄了一個時辰多一點,這個速度他還算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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