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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連串治絲益棼的“自首”、“檢舉”、“總登記”到“反共自覺”,真正隱身其後的人物始終未曾現形——是誰取去了“總登記”舊冊?又是誰將之完璧歸趙的呢?他的居心用意又是如何呢?
先揭謎底:這人正是李綬武。
次說緣由:依照魏三爺的敘述,李綬武潛入省保安司令部竊閱那份《港澳地區附“匪”分子檢舉清冊》另有不足為外人道的動機——他在追查施品才、康用才二人是否涉及了另一樁“無頭公案”。至於那“無頭公案”為何?魏三爺無暇細論,是以直到走筆於此的今日,我亦不詳其實。
倒是李綬武從那檢舉清冊裡窺看出另外一事的眉目,那就是:建議制裁“周鴻慶”的行動何以如此迫切?制裁了“周鴻慶”將對什麼人、什麼事有什麼好處?
如果以老漕幫立場言之,倘若從當年杭州商會會館莫人傑遇刺一案之後的重重疑雲來看,這“周鴻慶”非但不應率爾殺之,反而更應保全,加以深詰細問,當可使故實水落石出。然則,施品才、康用才以“資匪助匪”嫌疑力主鋤奸便非基於庵清光棍考慮,而是另有密意了。設若再從“周鴻慶”所犯之事來看,不過是巴結大陸駐港的情報頭子,兼之借販售些並未直接關涉軍事機密的器材、從中漁利而已,其罪何以致死?僅此一疑,李綬武便不得不揣測:施、康二人另有所事,更另有所謀。
“如果高陽老弟你是綬武,你會如何設想?”魏三爺一面說、一面抓起掌下二書,渾似搖晃摺扇一般扇起風來。我覷眼一打量,竟是兩巨冊我從未寓目的《七海驚雷》和《奇門遁甲術概要》。
“若以三爺方才之言觀之,‘周鴻慶’一旦遭了‘制裁’,當年杭州商會會館的一宗血案便再也沒有事主人證,假借‘周氏紙廠’名義兌幣而落袋的億萬之資也除掉了名義上的金主,得其利者非洪達展而何?”
“這一回,老弟你進了半步、還差半步。”魏三爺繼續點著頭。此際車過林口——或許因為是週日之故,高速公路十分壅塞,車陣綿延無盡。我既恐遲到趕不上班機,復恐來不及聽完三爺條分縷析的奇聞,正有些焦躁的意思,三爺卻像是看出了我的心事,忙道,“你再想想另一本《民初以來秘密社會總譜》的內容,就明白過來了。”
“是陶帶文那一本麼?”
“是李綬武的那一本。”
魏三爺又“呼呼”詭笑了兩聲,我立刻憬悟: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作者“陶帶文”應該就是從“南昌行營”時代即已緣借賀衷寒的關係而成為政府核心策士之一的李綬武。毋怪乎《民初以來秘密社會總譜》之中以相當長的篇幅和十分細膩的筆墨勾稽出政府自成立以來、迄於遷臺前後的數十年間與各種幫會之間結絡纏綰的。然因我素不喜言地方械鬥團體間的小恩小怨、細是細非,只不過在《清幫》一書中頗採了幾則陶帶文信而有徵的考辨佐證,據而立說——大約這也正是魏三爺所謂“蘭臺大令所不能言、不敢言,甚至不知其可以為言的材料”者。
一旦明白了“陶帶文”即是李綬武,再佐以田仲武所曾告我的一段“南昌行營”的奇遇,我當下對《民初以來秘密社會總譜》有了不一樣的想法:它恐怕正是李綬武在“南昌行營”披閱各種密檔而重新澆鑄編織起來的一部譜牒,不啻如魏三爺所謂“填補官修正史”,恐怕還另行打造了一部近代歷史。
在遲徐其行的車陣裡,我卻如電光石火般跨出了魏三爺所說的那“半步”——
據《民初以來秘密社會總譜》載:洪達展之所以能涉足政壇,乃是由於他早在民國二十年代初葉即已投效戴笠一系的特務系統,曾經替魏三爺口稱的“老頭子”秘發一窖,私貯巨金,所藏者除了早年從老漕幫孝敬“每月助餉兩千萬銀元”伊始之積累外,還有日後抗戰勝利以來陸續自日方接收的龐大資產和物業之所變現者。此事極密,原只戴笠、洪達展和“老頭子”本人知之而已。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國共兩黨在重慶舉行談判,“老頭子”迫於形勢,不得不簽署一《雙十協定》,其中有那麼一條:國民黨須同意取消一干迫害共產黨不遺餘力的特務機關。在“老頭子”而言,這是為維持大局表面上的統一、不得不然的虛與委蛇之計。但是看在戴笠眼裡,這分明是假借斡旋寇仇之形勢、遂行藏弓烹狗的兩面手法。為了保全羽翼甚至擴張爪牙,戴笠只能另求奧援,找上了美國人。
話說抗戰後期的民國三十二年五月,“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在重慶楊家山簽約成立。世人皆知,這是一個結合中美武裝特務工作的機構,主任即是戴笠,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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