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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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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我幫忙?”

這突如其來的一聲,倒讓藹如嚇了一跳。定睛看時,是霞初站在門口,臉色帶著些陰鬱,倒像受了什麼委屈似地。

“都歸好了!”藹如同道:“可有什麼事?”

“沒有,上來看創你。”霞初指著那些書問:“都要帶走?”

“不知道。先拿它歸齊了,等明天他自己來看,要帶走的再裝書箱。”

“這還差不多。”霞初的神色開朗些了,“如說一兩個月就回來,用不著把書都帶走。”

藹如心中一動;霞初必有所見,才會說這樣的話。“你以為三爺這一去,不會在一兩個月裡就回來?”她問。

“我沒有這樣說,”霞初急急分辯,“你沒有聽清楚我的話。”

“你的話有道理。”

是何道理,連霞初自己都不明白——藹如的意思是,她得到了一個啟示,只看洪鈞自己是不是將書都帶走,便可以看出他此行的久暫。有些大部頭而不經常用的書,搬來搬去,相當費事;如果在上海及蘇州只作短期逗留,實在是不必挪動的。

話雖如此,她仍相信不需要向洪鈞探問。“三爺大概只帶幾部常用的書走。”她說:“去一兩個月就回來,而且公事在身,也沒有多少功夫用功,累累贅贅地帶那許多書幹什麼?”

聽得這一說,霞初有話也不敢說了。她是聽了潘司事的話,認為洪鈞的出差頗成疑問,果真要修改關務章程,也應該另外派人。洪鈞只管潘葦如的應酬文字,猶如縣衙門的書啟師爺,倘或錢穀師爺乏人,或者“上下忙”徵收錢糧要添幫手,怎麼樣也不會找到書啟師爺頭上。因此,潘司事懷疑洪鈞是有託而逃。霞初關心藹如的終身,很想來探問一番,相機進言,趁洪鈞還在這裡,彼此確確實實地談一談。現在見她是這等有把握的樣子,霞初覺得任何諫勸暗示都變成多餘的了。

※ ※ ※第二天一早起身,洪鈞第一件要辦的事,就是到海關上去領預借的三個月薪水。潘葦如這次倒很大方,額外送了二十兩銀子的盤費,總共領了兩百六十兩銀子。

這筆款子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在小王媽面前雖不能掙回滿滿的一張面子,總算可以交代得過去。不過有一點必須讓她知道,這筆錢決不是藹如私下所贈。

因此,一回望海閣他不即上樓,在樓下便將小王媽找了來,當著她的面開啟手巾包,裡面是用東海關大公文封裝著的兩包銀子,一包大一包小;拿大的一包,擺在她面前,同時有話交代。

“這是一百五十兩,你先收著。局賬等我從上海回來再結。”接著,他又從小包中取出二十兩銀子,“這一點,你們大家分分。”

小王媽相當沉著,也相當機警,“三爺賞的這二十兩銀子,不敢不領。局賬擺在那裡再說。第一,現在不是結賬的時候,除非得罪了客人,客人不打算再踏進門了,方始結賬。第二,”她略一沉吟,做出很誠懇的微笑,“三爺出遠門,上海又是繁華地方,應酬一定很多,三爺不能不多帶點錢在身上。”

“不,不!在上海我另外有公費可以領。至於局賬,我本來就沒有說要結,這筆錢,原是年前就該給的,如今已經晚了幾天。”

“三爺不要這麼說!我們不敢跟三爺說什麼生分的話,三爺反倒見外了。”

局面成了僵持之勢;而就在這時候,藹如下樓發現,正好請她作主。而見此光景,她不待小王媽說完,便已瞭解洪鈞的意思——他要面子,她也要面子;在場面上她自然站在洪鈞那一邊。

“三爺要給,你就收下吧!”

於是小王媽又說了幾句客氣話,才收去銀子。等洪鈞上了樓,小王媽跟著也到了,問起洪鈞的行李、路菜,要帶什麼土產去送人,趁早叫人備辦等等,殷勤得都顯得過份了。

洪鈞不免疑心,也就不免感慨,是那一百七十兩銀子的效驗。藹如體會得到他心裡的感覺,怕小王媽過份討好,反會惹起他的反感,所以要言不煩地一一代答,很快地就將她打發走了。

“今天晚上可有應酬?”

“有的。”洪鈞答說,“同事公請,替我餞行。”

“我猜想也一定有的。”藹如告訴他說,“我娘說要替你餞行,我替你回掉了。”

“啊!”洪鈞急忙答道,“我該看看你娘去,也跟她說一聲。這會兒就去吧!”

“快吃午飯了,索性飯後再去。”藹如換了個話題,“我替你把文稿、書都理過了——”

“費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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