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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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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時期,我爺爺是小販,辛辛苦苦儲下的日本軍用香蕉票,但自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之日起,香蕉票在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日本政府發行的軍用香蕉票上印有“保證可以兌換”。因此,我們很希望日本政府能夠遵守國家所保證的諾言,換回你們國家的軍用票,賠償給所有持有軍用票的受害者。日本政府經常說日本國家執行民主人權,維護世界和平,當然更必須尊重人類基本人權的存在,而不該一味維護強盜的宗旨,令人遺憾終身。

投訴日期:1994年7月11日。

黃國祥

15. 受害者:

黃祿,男,90歲,農民。

投訴人資料:黃祿之子黃國祥(Wong Kok Seong),44歲,工人,祖籍嘉應洲梅縣,身份證號碼為2734793。日本侵佔時住288;Gunong Rapat,Ipoh; Perak; W。 Malaysia,現仍住此地。郵編31350。

損失數額: 2萬多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時期,我父親耕種和做點小本生意,存下軍票。但是日本政府自從戰敗以後,不肯承認,這是很不公平的。這些都是我父親的血汗錢,同時日本當時保證香蕉票可以兌換。日本政府應該執行人道精神,尊重人類基本的人權,履行諾言,賠償我們的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16日。

杜亞美

16. 受害者:

杜聯慶,男,76歲,退休。

投訴人資料:杜聯慶之子杜亞美(Toh Ah Bee),51歲,小商人,祖籍福建,身份證號碼為430930085187。日本侵佔時住Batu 10 Lekik Sitiawan Perak Malaysia。現住5; Jalan Lumut Sitiawan。 Perak。郵編32000。

損失數額: 16911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時期,我父親賣膠園做小生意,儲存日本軍用香蕉票。這些都是血汗錢。但是日本政府自從戰敗以後,不肯承認,是很不公平的。這些香蕉票原來是我們的命根,可是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但是我們受害者發現日本香蕉票都有保證可以兌換。因此,日本政府必須執行人道的精神,給予合理兌換。它必須負一切責任,履行諾言,尊重人類基本人權的存在,更不能永世成為一個強盜的國家。

投訴日期:1994年3月22日。

劉關雄

17. 受害者:

劉關雄(Low Kuan Hong),男,83歲,退休。

投訴人資料:劉關雄本人,祖籍廣東南海,身份證號碼為1034292。日本侵佔時住No。32 Main Road; Sungai Siput(N),Ipoh Perak Malaysia,現住No。56; Jalan Bunga Cherry Cherry Park; Ipoh Perak。郵編30100。

損失數額: 7770元。

投訴內容:本人在日軍統治新馬時期,做機械工作,每日做足12小時。工作期間每月出糧出香蕉票,我辛辛苦苦儲到的血汗錢共有7770元。日軍一投降,我所有的血汗錢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因為日本軍用票都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我保留了50年的血汗錢,現在要求日本政府兌換給我。

投訴日期:1994年5月5日。

廖潤新

18. 受害者:

廖榮貴。

投訴人資料:廖榮貴之子廖潤新(Liaw Yoon Sin),65歲,退休,祖籍廣東增城。身份證號碼為0393446。現住28;Leboh Raya Shatin 6; Tmn Shatin; Ipoh Perak; Malaysia。郵編31650。

損失數額: 3萬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時期,我父親存下軍票日本錢。但是日本政府自從戰敗以後,不肯承認,這是很不公平的。這些都是我父親的血汗錢,同時日本當時保證香蕉票可以兌換。日本政府應該執行人道精神,尊重人類基本的人權,履行諾言,賠償我們的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11日。

葉玉華

19.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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